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真是多亏了李法官的帮助,您把困扰我这么久的烦心事给解决了!我打内心里感谢您!”在一片山光水色中,村民徐某对金寨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说。 徐某是麻埠镇响洪甸村村民,著名的响洪甸水库就坐落于该村,村里水陆交通便利,徐某的家就住在水库岸边。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依靠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徐某一直以水上运输谋生,平日里主要用货船运输货物,旅游旺季的时候也用客船载人,日子过得倒也红火。 几年前,乡林业站将水库码头卖给了吴某,吴某提出徐某的船既然要在此码头停靠,就得收取相应费用,运输货物,停靠费用就以船为单位计收;承载游客,费用就得按人数计算。徐某认为这样计算费用的方式不合理,心中不满,不愿意给付,吴某因为收不到钱便阻挠徐某的正常运营,双方因此闹得越发不可开交,找村里多次调解未果,眼看着十一黄金周要来了,徐某焦急不已。 那段日子徐某过得很是闹心。今年7月,村书记告诉他们,县法院为有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服务人民群众,现在建立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每个村都有位法官,如果需要法律咨询,牌子上面留有法官的联系方式,可以联系法官,获取法律上的帮助。 想到困扰自己的纠纷,徐某抱着尝试一下的心理,拨通了法官李冠萍的电话。在电话里,徐某激动地将自己的情况详细地跟法官进行了描述,向法官咨询吴某的行为是否合法。李冠萍法官耐心听完徐某的讲述,立即打电话向村里核实相关情况,得知吴某码头购买的手续证件齐全后,李冠萍立马回复徐某,在码头购买手续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吴某要求收费是合法的,至于收费的方式,确实有些欠妥,可以再进一步协商。听了李法官的话,困扰徐某许久的问题有了答案,心情也慢慢平复下来。 恰逢“一村一法官”走访,李法官带着书记员来到麻埠镇响洪甸村徐某的家中,徐某见到法官专程来到家中很是感动,当即表示会配合调解。随即又来到吴某的家中,倾听吴某诉求,并向他释明法理,站在专业的角度分析该如何收费,细致入微的说理让吴某心服口服,他认识到自己阻扰正常运营的错误做法,表示将立即整改。 9月6日下午,在基层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吴某与徐某达成书面协议,徐某每月15日交给吴某元,如有特殊原因导致每月不能经营,则该月不支付租金。就此,吴某拿到了租金,徐某也能正常营运,一场纠纷就地化解。 自“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实施以来,金寨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将诉讼服务端口前移,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把司法为民便民延伸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更好成效。6月份以来,县法院的39名法官先后到23个乡镇个行政村实地走访,帮助百余名村民解答各种法律问题,普法宣传遍及全县各个乡村。 “一村(社区)一法官”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平安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式,是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途径。下一步,金寨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普法宣传、化解纠纷上下大力气,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来源:金寨县人民法院 点“在看”告诉更多金寨人↓↓↓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家乡更多精彩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