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优先使用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三)坚持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时限的原则。 二、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发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主要以社区为单位设岗,每个社区招募10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结合实际,可适当调整招募岗位计划。 三、岗位职责 招募人员主要从事新冠肺炎疫情防疫防控、社会治安、保洁环卫、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 四、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常住地为二连浩特市,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年就业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募: 1.近一个月内有发热等病史、近两周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及人员接触史、目前在隔离观察期或健康观察期内人员。 2、目前本人不在二连浩特市境内。 3.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招募方式 (一)有报名意愿的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首次报名)务必于年7月10日18时之前到所在社区进行报名。如因招募名额未满再次报名的于次月5日18时前到所在社区进行报名。 (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本辖区拟招募人员并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三)用人单位要优先使用本社区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竞争的,可直接使用;存在竞争的,由所在社区负责,采取公开、公平、可行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各社区务必于年7月16日18时之前,将本辖区拟招募人员花名册报送至市就业局。 (五)各社区报名联系人,联系 额仁社区于慧丰 南苑社区吴小强 东城社区李海龙 呼和社区何晓敏 乌兰社区王红乾 锡林社区吴建新 西城社区赵玉江 北疆社区白璐 六、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拟招募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协议。 (二)招募人员聘期为:上岗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三)对招募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元/月)给予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人单位统一为招募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募、聘用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违反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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