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我校自年开始招收蒙古国学生,历时20年,期间与蒙古国各省的诸多学校建立了友好关系,对外交流工作得到稳步发展。 为加大与蒙古国教育交流合作范围,年5月2日,在二连浩特市常务副市长乌拉同志带队下,我校格日乐图校长等一行5人赴乌兰巴托,在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院长周全胜的引荐下,和蒙古国国立农业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巴森苏和先生商谈高中毕业生留学事宜,商定二连浩特市蒙古族学校毕业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就读蒙古国国立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学费收费标准为以蒙古国国内学生收费标准的一半(-元/每年,专业不同学费不等),并颁发两国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学历证书;5月20日,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副校长塔米尔和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满都呼一行2人来我校协商洽谈我校高中毕业生就读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各专业事宜,学费收费标准为蒙古国国内学生同等标准(-元/每年,专业不同学费不等),并颁发两国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证书,本科学习任务提前修完可提前毕业。 该项举措为向往出国留学的高中毕业生圆梦的同时尤为重要的是对中蒙文化交流、教育教学交流带来了新的机遇。 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 乌拉副市长一行与蒙古国国立农业大学经济学院领导们 友好合作院校领导 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副校长塔米尔来访我校 蒙古国国立教育大学领导一行参观我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