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14名紧缺学科教师,其中汉授教师10名,蒙授教师4名。具体名额如下: (一)第一中学汉授教师6名: 高中语文教师4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 (二)第二中学汉授教师4名: 初中地理教师2名、初中历史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 (三)蒙古族学校蒙授教师4名: 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蒙语文教师1名,高中政治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二)具有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服从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聘用岗位统一调配。 (四)考生须为年度毕业生。 (五)考生须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报名人数上限为人。 2.初审 由人社局牵头,抽调教科局、教研室及用单位等相关部门组织成测评组,对拟聘大学生的高考成绩等进行初审,并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3.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①笔试试卷由专家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卷。 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设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满分分,不指定复习材料,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 ③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④应聘蒙古语授课岗位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使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回鹘式)作答。对笔试中出现两种以上文字或不按规定文字答卷的按零分处理。 ⑤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政策加分。 (2)政策加分 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报考蒙古族学校岗位的不加分)。 (3)面试 ①根据笔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②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③试讲按学科分组进行,总分为分。试讲人员集中封闭后给定说课、讲课内容,备课20分钟后进行说课、讲课。说课时间为3分钟,讲课时间为9分钟。试讲当场打分,当场公布。 ④应聘蒙古语授课岗位的考生面试时必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汉语授课岗位的考生面试时必须用汉语作答,对面试中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⑤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4)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如在录取末位出现并列,组织加试。 (5)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二连浩特市第二中学 面试时间:年1月17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二连浩特市第二中学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进行。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在上述方面有严重劣迹不适合担任教师工作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由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医院医院。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连浩特市蒙古族学校、二连市教科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存在问题,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举报市监察局(-) 市人社局(-) 市教科局(-) 七、聘用 经公示符合聘用的人员,由人社局办理有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离所聘用岗位。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所空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报名表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