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于年6月4日接到张某、韩某等35人投诉,称某餐饮企业拖欠其工资共计30万余元。 由于此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欠薪数额较大,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迅速做出反应,在稳定职工情绪同时,积极与公司法人取得联系,确认所欠职工工资事实属实。由于该企业法人未到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受调查,按照法律程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所欠工资,存在逃避支付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程序规定将此案件移送至二连浩特市公安局。 经过公安部门的处理,企业法人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回到二连浩特市解决欠薪问题,由于企业资金困难在征得被欠薪员工的同意后,企业法人愿意先支付部分职工工资,剩余工资会积极设法筹集,尽快支付。年7月20日上午,在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发放了被拖欠的15名职工工资10.06万元。 年,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共向公安部门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下一步,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将会继续在及时调查核实,积极收集证据,合法认定犯罪行为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司法联动,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续娜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