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二连浩特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留置看护监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同等情况下(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年9月30日前入二连浩特市户籍); 2.年龄范围:22周岁---35周岁(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1、2、4身高要求cm及以上;岗位3身高要求cm及以上;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品行,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6.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测试合格; 7.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有吸毒史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年11月4日—11月6日或报名人数达到人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二连浩特市公安局1号楼1楼东会议室。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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