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市市场主体数量的迅速增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为加快口岸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减轻一线监察员执法工作压力,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目标任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编办、财政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87号)文件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标准要求。近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为监察员配备了5辆电动执法巡查车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外出办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利用电动巡查车方便快捷的特征,能够有效的解决执法车辆不足的问题,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和办事效率,调动监察员执法积极性,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口岸劳动关系。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