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综合体现,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打造城市形象的宏大载体;既是提升市民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社会管理的有力抓手。通过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可以树形象,企业可以增商机,百姓可以得实惠。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在进步,群众的需求也在提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使广大群众的生活更美好、社会更和谐是我党和每一个共产党人应有的责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是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梦的具体体现,符合广大群众的热切愿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还是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文明程度是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是城市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新的历史阶段,城市的文明程度、社会秩序和环境质量越来越成为一种无形的生产要素,成为一种资本。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快发展经济、建设民主政治、繁荣先进文化来从整体上推进现代化建设,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进而增强城市的竞争力。 同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树立二连浩特市新形象、提升二连浩特市影响力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二连浩特市市委、市政府对于以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很高的重视。二连浩特市的创建工作思路清晰、重点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真正做到了紧贴中心、紧贴群众、服务大局,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大大提高了二连浩特市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知名度。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