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助推口岸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构建良好的旅游城市形象,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采取积极措施,对我市国门景区和恐龙地质公园景区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对景区门票价格、其他收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旅游商品明码标价的检查,发现各景点在门票价格和优惠政策上都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是在票价和其他收费的公示上存在漏项和内容不完整的现象,并且景区内旅游商品经营者也存在不明码标价的行为。针对上述问题,我委价检局要求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和收费公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门票价格和其他收费公示工作,同时也要对景区内销售商品明码标价工作担负起监督责任。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邢海鹰)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