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推动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经办管理实效,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年年初,市人社局副局长、市社保局局长李树青同志亲自抓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近日,市社保局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的通知》(内人社办字〔〕号)要求,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自查,现自查工作已全面结束。 自查内容包括:(1)组织机构控制;(2)业务运行控制;(3)基金财务控制;(4)信息系统控制;(5)内部监管控制。 自查中发现的问题:(1)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未完全启用信息系统;(2)三方协议签订率较低;(3)完善系统发放;(4)跨省转移人员信息系统个人账户不完善。 改进措施:(1)加强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2)协调地税收缴部门加快推进三方协议,提高居民自主缴费率;(3)完善基础数据,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发放养老金,从而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赞赏 |